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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持续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院级教改立项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22年教改项目申报领域包括以下6个:课程建设(含国际化课程)、课程思政建设、教材建设、教材奖建设、教学成果奖建设、高层次教改/教研项目建设。
除申报类项目外,学院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定向委托项目,主要包括公共课程改革、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每学年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且从事教学(含实验)或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每人限申报1项,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已经获得院级及以上教改立项项目或已有成果,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立项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申报类教改项目,6个申报领域每个2-3项,其中重点项目至多1项。
定向类教改项目,依据实际需求统筹确定立项数量。
四、项目经费
学院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申报类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万/项,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2年7月-2024年6月),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并报学院教指委讨论通过可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对于定向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项,研究周期为6-12个月。
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定。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及学院分管领导实行双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举办会议、差旅调研、购置相关资料、打印复印、购买小型设备与耗材、助研学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开支。
五、项目管理
(一)申报类项目
1.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发放30%的项目经费;
2.项目执行1年后,提交中期报告;按照学院要求考核合格后,发放40%的项目经费;
3.项目期满后,提交结题报告;按照学院要求考核合格后,发放30%的项目经费。考核不合格者,3年内不能再申请学院教改项目。
(二)定向类项目
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发放50%的项目经费;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经费。
六、成果要求
(一)一般项目
完成任务书中列出的预期内容;发表教改论文1篇,并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正式出版教材(鼓励出版国家“十四五”、教育部教指委、出版社等规划教材);
3.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奖;
4.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
5.获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6.获校级及以上重点教改/教研项目;
7.发表中文核心或CSSCI、SSCI收录教改论文。
(二)重点项目
完成任务书中列出的预期内容;发表中文核心或CSSCI、SSCI收录教改论文1篇,并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正式出版教材(鼓励出版国家“十四五”、教育部教指委、出版社等规划教材);
3.获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奖;
4.获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
5.获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6.获省级及以上教改/教研项目。
注: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山东大学,并与本申报内容相关;若人员参与多个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结题时仅能归属于其中一个项目。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liulp@sdu.edu.cn,纸质版申报书送至学院二层教务室。在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学院教学秘书刘丽萍老师联系(电话:13905318735)。
太阳集团tcy8722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