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工程硕士
工程硕士:有学位总分不低于180,单科不低于26;无学位总分不低于190,单科不低于28。
二、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从报名系统打印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将带有二维码的表格打印出来)、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此证明获得方法有四种: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③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④2008年9月1日-2014年8.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提交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要一式两份准备,并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两份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都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为红章)。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授予学位证明。
⑥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GCT成绩单学院1月18日发给您两份)。
⑦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8日上午9:30-10:00。
资格审查地点:千佛山校区东配楼楼207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下午2:00-3:00
面试地点:来校后查看面试分组表。
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本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有考生自负。
4、资格审核要求:
①对2000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要求全部从学信网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结果须由学院秘书签字确认。
②对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信网不能查询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
③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④军队院校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报告。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因以上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认证工作,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和录取。
5、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或丢失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6、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两份》(见附件)。
7、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三、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发现考试作弊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1、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10:00-12:00,
考试地点:千佛山校区东配楼二层会议室。
专业课笔试科目:工程热力学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四、调剂
我校工程硕士受名额限制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学院咨询电话:0531-88392917
学院咨询负责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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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
附件:《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注:此表请自行下载填写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