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我院将于2016年5月6日(周五)进行博士生复试。
5月6日上午8:30—11:00到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东配楼207房间提交复试材料、缴复试费180元/人,同时领取复试表、填写调档函(录取的统招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按时转入山东大学;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月6日下午14点在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东配楼二层会议室进行复试。
请于4月29日—5月6日上午8:00—8:30到千佛山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考生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 最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
5、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内容简述及证书、论文的复印件;
6、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的一份至少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由研招办网页下载,签名须手写)。
8、政审表(由研招办网页下载,须党委盖章方为有效)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0531-88392917,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