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第一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拟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一、拟答辩研究生所需提交审核资料
1、硕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本人及导师在对应处签字后上交(特别强调,必须导师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请于3月10日下午5:00前交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收齐交至学院办公室230。
2、博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以及与表格中相对应的在学期间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不符合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论文不需提交)、符合规定数量的SCI、EI收录检索报告(学校图书馆开具)。同时,拟答辩博士生需于3月10日前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所有相关信息均要全部如实填写,并上传发表论文附件,务必保证论文信息准确性。
《答辩申请书》及《科研和奖励情况表》均需从系统中生成,本人及导师在对应处签字后方可上交(特别强调,必须导师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请拟答辩同学将上述申请材料于3月10日(星期一)下午5: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230,以供审核。
二、审核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发表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此次申请无效)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欠费研究生和未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转专业、提前毕业、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筛选、休学、学位课程重考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三、审核时间安排
3月15日前 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系统操作详见附件1“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说明:博士研究生需在3月10日前提交小论文原件,研究生秘书先初审通过后,才能继续下一步的提交毕业申请操作。)
1. 之前已提交过毕业申请但未毕业的研究生,需重新提交申请。
2. 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需先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毕业申请。(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允许申请一次提前毕业。)
3.目前尚未归国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若要申请答辩,需先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毕业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包括:
(1)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原定联合培养计划按期回国的研究生;
(2)原定2017年6月30日后回国,申请提前至6月30日前回国获得批准的研究生;
以上研究生若要申请答辩,需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附件1 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2 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3 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